母親|他不給我撫養費!四川10歲孩子將父親告上法庭,母親:我們協議離婚

前段時間,papi醬因為孩子的"冠姓權"問題,被罵上熱搜,這一方面體現了我國女性在謀求越來越多獨立權利的同時,也開始要求在家庭中,獲得同等的尊重。另外一方面,孩子跟誰姓,會引發家庭矛盾,成為一些人不安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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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一10歲男孩小張將自己的親生父親,告上法庭,原因是父親以和小張母親口頭約定為由,只要更改孩子的姓氏便可不支付撫養費,但因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無條件的義務",所以,法院最終判決小張父親,必須支付4萬多元給小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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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2013年,小張的父母就已經在四川大英縣的民政局協議離婚,并且小張一直是跟著母親生活,父親只是按照約定,每月給500塊錢的生活費,要一直持續到小張成年為止,可在2016年,小張的父母共同到派出所將小張的姓改跟母姓,父親也開始以此為借口,不再支付撫養費。
撫養未成年孩子,本來是父母雙方應盡的責任,但該父親卻以孩子跟母姓為借口,不給孩子生活費,"冠姓權"該為此背鍋?還是,這只是該父親的借口,本來孩子在父母離異后,身心就受到打擊,總感覺自己和別的孩子不一樣,沒有爸媽一起陪著長大,自己的爸爸,卻因"錢"的問題,對自己不管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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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的網友也稱,或許孩子的父親也很可憐,雖然孩子跟誰姓不重要,但是對于傳統的家庭而言,還是十分看重孩子是否跟著誰姓,這涉及到男人的面子,而假如孩子的父親和母親真的口頭協議,以孩子的"冠姓權",作為等價交換的條件,就不該支持孩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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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年齡這么小,對成人世界的紛爭還一無所知,就讓他干起訴父親的事兒,即便后期錢拿到了,可父子倆的感情也隨之變淡,難道真的只有金錢的往來,要生活費,才想起自己還有一個父親嗎?
【 母親|他不給我撫養費!四川10歲孩子將父親告上法庭,母親:我們協議離婚】當然,這是父母之間的紛爭,不該牽扯孩子,孩子也不知道跟誰姓好,他們現在還小,只知道要是自己的父母都在身邊最好。而反觀很多家庭,因為孩子跟誰姓,吵得不可開交,甚至要離婚或分居,殊不知把婚姻當成兒戲的父母,需要用孩子的一生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