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女市長被批禁不住誘惑 已被批準逮捕

6月28日 ,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 , 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 ,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滿洲里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
【市長|女市長被批禁不住誘惑 已被批準逮捕】市長|女市長被批禁不住誘惑 已被批準逮捕
文章圖片
經查 , 許愛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 , 喪失理想信念 , 背棄初心使命 , 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 對抗組織審查 , 搞迷信活動;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 違規為親屬安排、調動工作;禁不住誘惑 , 甘于被圍獵 ,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 , 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規向企業出借財政資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 違背原則損公肥私 , 在工程項目承攬、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
許愛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 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 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 , 性質嚴重 , 影響惡劣 , 應予嚴肅處理 。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 , 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 , 決定給予許愛蓮開除黨籍處分;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呼倫貝爾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
6月17日 , 最高檢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 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 , 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 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 , 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
據最高檢:日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許愛蓮作出逮捕決定 。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今年1月9日 , 《內蒙古日報》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 其中顯示 , 許愛蓮已經被責令辭去代表職務 。
此系代表資格終止后 , 官方首次披露許愛蓮案的進展 , 已因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 被批捕 。
許愛蓮生于1971年7月 , 籍貫山東陽谷 , 曾在內蒙古通遼市工作23年 , 曾任通遼市體育局局長、通遼市經信委主任 , 科左后旗旗長、黨委書記等職 。
2015年10月 ,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發布擬任公示 , 許愛蓮擬提任盟市副廳級領導職務 。 當月 , 她調任滿洲里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 2016年1月任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