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衛視總編室|浙江衛視總編室原主任陶燕獲刑5年 違法收受488萬元構成受賄罪

浙江衛視總編室|浙江衛視總編室原主任陶燕獲刑5年 違法收受488萬元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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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消息 , 近日 , 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浙江衛視總編室原主任陶燕因犯受賄罪 , 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
【浙江衛視總編室|浙江衛視總編室原主任陶燕獲刑5年 違法收受488萬元構成受賄罪】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間 , 被告人陶燕任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浙江衛視總編室主任 。 總編室的職責之一是負責影視劇購銷 , 自制劇制作和版權管理 。
2016年上半年 , 被告人陶燕在與北京東海麒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海麒麟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交談時得知 , 東海麒麟公司正在籌拍電視劇《春風十里不如你》(以下簡稱《春風》) 。 胡某提議被告人陶燕投資該電視劇 , 被告人陶燕考慮到該劇當時導演、演員都未確定 , 投資風險太大 , 未同意 。
2016年8月底或9月初時 , 被告人陶燕從優酷高級版權合作總監許某處得知優酷已與東海麒麟公司就收購《春風》新媒體版權一事達成初步意向 , 并在向胡某確認后 , 認為投資基本無風險 , 便主動向胡某提出投資《春風》項目 。 胡某為了今后能在電視劇收購等方面得到被告人陶燕的關照 , 在已無需他人投資的情況下 , 同意被告人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資1200萬元 。 后被告人陶燕因資金短缺 , 向北京中視精彩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熊某借款 。 熊某為了今后能在電視劇收購等方面得到被告人陶燕的關照 , 提議以公司名義為被告人陶燕及其丈夫張某1投資 , 并表示投資收益全部歸被告人陶燕一方 , 被告人陶燕表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