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半個月結離婚23次,背后有哪些利益和目的?

一家人半個月結離婚23次,背后有哪些利益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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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風青楊

為占有盡可能多的拆遷補償利益 , 在今年3月份短短15天時間內 , 浙江麗水一家相互間關系為表兄妹、親兄弟等的11名成員 , 先后結婚、離婚23次 , 進行戶口遷移 , 小叔子和嫂子結婚離婚 , 又和嫂子的妹妹結婚離婚 , 甚至還有人和親家母結婚又離婚…隨著公安機關調查的深入 , 這11人先后被采取強制措施 , 4人被刑事拘留 , 7人取保候審 。 (沸點視頻)

這些年來 , 從農村到城市 , 假結婚和假離婚的現象時有發生 , 背后的原因五花八門 , 為了突破住房限購規定 , 有人“離婚”了;為了就讀名校 , 有人“離婚”了;為了多拿拆遷款 , 又有人“離婚”了……不排除其中有少數人是想鉆政策的空子 , 以實現私利最大化 。

舉個例子分析 , 曾經就有一起母子領證“結婚”的真實故事在南京上演 。

7月9日 , 我市一對親生母子 , 隱瞞了真實身份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 。 而在這個家庭中荒唐的事還不止這一件 , 其父親也與兒子的岳母領取了結婚證 。 (2014年7月20日《南京日報》)

母親與自己的親生兒子結婚?這樣的事情聽起來真的是太荒唐了 。 按照警方的說法:“目前 , 江心洲和龍潭都在進行大規模的農村集體土地征地拆遷 , 這對母子之所以‘結婚’ , 是要把戶口遷進江心洲 , 套取拆遷分配的利益 。 ”按照當地擬定的拆遷補償規則 , 如果“結婚”后多一個戶頭 , 便可以獲取多一倍的高價補償款 , 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 , 出于很本能很簡單的“計算” , “那為什么不結婚?”便成了傻子也明白的道理 。

同樣是為了能在拆遷中獲得更多補償 , 2013年3月寧波市高新區上王村出了件奇事:公公想以夫妻投靠名義把兒媳、孫女的戶籍遷移到村里 , 以此多拿拆遷款 。 為此 , 公公、兒媳在兩個月內分別相繼離婚 , 隨后結成“連理” 。 而就在前幾天 , 媒體還報道了貴陽市南明區云關鄉多個村 , 近來出現大規模假離婚和買賣戶頭現象 , 有的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離婚” 。 村民陳某算得上是“奇葩”的一家:祖孫三代全都“離婚”了 。

但是 , 以“婚姻”為代價的對策 , 帶來財產分割矛盾、夫妻猜忌、沖擊傳統婚姻觀等諸多社會新問題 。 夫妻離婚買房后 , “丈夫以離婚卻和小三搞在一起”;“妻子拒絕復婚遭到丈夫割喉” 。 形形色色的案例都有 , 夫妻假離婚買房 , 最后能復婚的又有多少對呢?這些家庭不得不采用看似與幸福相悖的方式 , 來完成幸福居住的目的 。 家庭“分裂”的不幸被省下大筆利息開支的喜悅沖散了 , 金錢上獲益明顯可見 , 而情感、道德的成本卻加重了 。

作家劉震云在創作《我不是潘金蓮》時 , 就用了“假離婚”作為引子 。 女主人公因為要生二胎與老公“假離婚” , 最后“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 , 隨之引發了一連串的荒誕故事 。 而近些年 , 一波高一波的假離婚潮 , 卻讓人不得不相信 , 現實比小說更精彩 。

俗語有云 ,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 恰恰是因為有些方法和政策不夠嚴謹 , 給人以鉆空子的可能 , 這才激發了有需要的人削尖了腦袋也要往漏洞里扎的“無限熱情” 。

比如 , 2013年1月14日 , 各大門戶網站都在頭條刊登了***一篇《非京籍男子為購房與陌生北京女子假結婚》的報道 , 其內容是某非京籍男士為了避限購令 , 由某中介公司牽線搭橋 , 兩個陌生人見面、簽協議 , 并在1小時內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 這次交易中 , 北京女子只需出場4次 , 即可拿到3萬元好處費;而中介能得到可觀的“服務費” 。 非京籍男則需要回原籍先與原配妻子離婚與陌生京籍人士結婚再閃電離婚 。

“假結婚”能不能防?從理論上講 , 可以 。 比如 , 美國為打擊假結婚騙綠卡 , 移民局的官員會詢問移民者其配偶的大量生活細節 , 以驗證真偽 。 但我們真的有必要為了配合拆遷或限購 , 在婚姻登記環節這般防范嗎?

正是因為有些方法不夠嚴謹 , 出現各種漏洞 , 給人們提供了借助假離婚來規避選擇 。 無論是契約 , 還是規則 , 都需要建立在嚴密性基礎上 , 要盡可能排除誘發道德風險的空間 。

作者:風青楊 :知名評論人 。 一個有趣的人 , 分享一些有趣的事 。 嫉惡如仇 , 從善如流! 微博@風青楊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