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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質不同:定金是具備有法律效應的,買賣雙方能通過定金原則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擔保 。而訂金不具備任何法律意義 。
2、法律后果不同: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不能退還,而訂金是可以退還的 。
定金:
【定金與訂金的法律區別】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為保證債權的實現,由一方在履行前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擔保的一種 。由于定金是預先交付的 , 定金的數額在事先也是明確的,因此通過定金罰則的運用可以督促雙方自覺履行 , 起到擔保作用 。定金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于定金合同 。定金是典型的債的擔保形式 。定金擔保是一種雙方當事人擔保 。定金的支付須在合同履行前進行 。定金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適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則 , 可以在合同的主文中載明,也可以單獨設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