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給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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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要給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 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 。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 。我國《勞動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以合同期限為標準 , 勞動合同可分為三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 , 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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