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有效期


身份證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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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有效期】身份證有效期是指身份證從發證時間到使用期限結束的這段時間 。我國公民 身份證根據辦理時不同年齡段,有效時長也不同 。身份證有效期分為5年、10年、20年和長期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五條規定,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 。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