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90天和7天的區別


土地增值稅90天和7天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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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90天和7天的區別】土地增值稅90天和7天的區別是期限不同 。90天是指土地增值稅清算時間,是我國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通知當中所設置的清算時間要求 。7天是指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是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