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付款行為本身來看 , 它是票據上規定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 , 使持票人實現票據權利 , 同時導致票據關系消滅的行為,那票據中的“提示付款”是什么意思?

文章插圖
【票據中的“提示付款”是什么意思】2、我國《票據法》第53條規定,持票人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提示付款: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在上述現定期服內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
以上是關于票據中的“提示付款”是什么意思的介紹 , 而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據,將票據交其驗看,并請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種法律行為 。
- 蓬舟吹取三山去三山指哪三山
- 序列號一般用途有哪些
- 熬過的骨頭可以二次熬湯嗎
- 做好白切雞的要素是什么
- 大青魚是草魚嗎
- 上海在哪個省
- 紅木壁柜怎么保養
- 跳遠的技巧是什么
- 省考有專業限制嗎
- 正能量激勵人的笑話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