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要求及字體大小有哪些


公文格式要求及字體大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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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正文、發文機關標識、附件說明、發文字號、簽發人、抄送機關、緊急程度、印章、標題、主送機關、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題詞、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
公文標準格式包括: 
1、須有負責之表示 。(如簽署、蓋印章戳或副署)。
2、須有時間之表示 。(如制作及發文時間,并加注文號)。
3、須合于現行法定格式 。(用紙、格式、細項) 。
4、本文原則上須分段敘述,并具實質意涵(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達方式為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 。
【公文格式要求及字體大小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