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辦案流程是什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要是大家行發現某人有違法或者是犯罪的行為,都是可以去公安機關舉報的,這個時候公安機關就會派警察去對案件進行偵查,然而很多人想知道,警察辦案流程是什么?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

警察辦案流程是什么

文章插圖
警察辦案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報案、扭送等等 。
2、審查:一是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就移送有關機關;二是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三是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 予以立案 。
3、立案 。
4、偵查:包括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查封扣押、通緝等 。
5、破案 。
6、采取強制措施 。
7、繼續偵查完善證據 。
8、偵查終結 。
9、移送審查起訴 。
【警察辦案流程是什么】另外警察辦案也是受時間限制的,公安辦理治安案件 ,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而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