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早防控措施是哪些


四早防控措施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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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發現:要求社區、村屯、企事業單位、有關機構等切實加強對本地居民特別是流動人員的排查、登記和管理,以盡早發現可疑患者,為下一步的早報告提供前提條件 。
2、早報告:病例監測報告,突發事件的發現與報告,社區疫情監測報告 , 單位和個人監測報告共4個方面的早報告,鼓勵單位和個人發現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時,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
3、早隔離:各地各單位應當按自治區有關方案要求設置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發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后,必須立即采取隔離措施 。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拒絕配合的,依據《傳染病防治法》中乙類甲管條款,可強制執行 。
【四早防控措施是哪些】4、早治療:各地要指定定點收治醫院,并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 , 規范做好患者轉運和收治,堅持“四集中”原則(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 , 統籌調動轄區內醫療資源,在出現病例后,指導收治醫院做好醫療救治工作,推進醫療救治關口前移 , 提早提供醫療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