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治與環境法制的區別


環境法治與環境法制的區別

文章插圖
1、內涵不同:法治表達的是法律運行的狀態、方式、程序和過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權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開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約公共權力與保障人權等基本原則 。法制指的是法律制度建設層面 。
2、價值取向不同:法治強調人民主權(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權力制約和人權保障;法制不預設價值取向 。
3、與人治的關系不同:法治明確地與人治相對立 , 有人治無法治,而法制可以與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
【環境法治與環境法制的區別】4、配套環境不同:法治需要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等環境 , 法制則可以在各種經院政治、文化體制中存在 。法治是具有特別價值內涵的法制 , 即以自由、民主、平等、人權為精神的法制秩序 。